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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器材借用程序

发布日期:2014-11-30 访问次数:254

1、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体育器材可以免费对全院师生开放。

2、部门借用体育器材,须到体育器材室登记填表,器材管理人员根据正常教学情况,提出所借器材的种类、数量、借用时间等。

3、借用器材申请表,须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并交体育部主任签字,加盖体育部公章。

4、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体育部存档,一份交器材管理人员,器材管理人员根据申请表借出器材。

5、教师和学生个人可以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借用器材,可凭个人身份证件直接到体育器材室借用,但当日必须归还。

6、收录机、秒表、话筒等电器,以及容易损耗的器材,原则上不对外借出。

7、借用单位和个人必须加强管理,损坏或丢失器材应按原价赔偿。

8、器材管理人员应做好借出记录,如有损坏或丢失器材等情况,应使当事人签字,并填写赔偿金额登记表。

9、当事人凭登记表到财务室缴款,登记表经财务室盖章后,将登记表交至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存档,作为学期清点器材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