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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2关于开展早操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1 访问次数:185

一、实施对象和时间

1、实施对象:2022级全体学生。

2、实施时间:

1)2023年4月3日--6月30日

2)每周一至周五:6:50—7:10

3、组织形式: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学生的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按照体艺部划分区域站位(位置见附图)。

二、注意事项

1、2021级学生进行自主锻炼。

2、当身体不适,出现心慌、头疼、发烧、腹泻等现象,暂停早操活动,向所属学院请假。

3、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或有利于运动的服装。

4、如遇大风、下雨和雾霾等极端天气,早操活动暂停。

 

体艺部2023年3月

2022-2023-2关于开展早操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