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速越”长跑与暴走协会
第二条 社团性质:体育类
第三条 社团宗旨:普及长跑与竞走知识,通过组织校内长跑爱好者比赛,使广大同学认识、强身健体、长跑运动给大家带来的乐趣,为学校长跑与暴走比赛提高优质服务
第四条 本社团是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的指导,接受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校体育部与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五条 社团活动开展
(一)面向全校学生
(二)组织全校性、区域性与长跑与竞走运动相关的训练、竞赛等相关活动
(三)组织、开展各种专业、非专业的长跑比赛,为全校各种长跑比赛提供保障
(四)定期举行长跑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身体素质,赛场上拼搏的能力,锻炼身体,培养兴趣
(五)定期开展裁判员和记录员的培训工作,并组织选拔优秀社团会员参加裁判晋级考试和社会体育辅导员考试
(六)在社团活动过程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形成长期训练的机制,随时组队参加各类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三章 社团管理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籍学生
(二)认同本社团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社团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提出入会申请并提交申请单
(二)通过社团组织机构的考核并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
(二)执行社团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活动经费
(四)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五)社团成员以社团名义组织活动必须向主席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会员退会
(一)会员退会有自愿退会和除名两种
(二)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组织机构
(三)审议社团组织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社团组织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 本社团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团主席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 本社团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常务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决定各个部门专职人员的聘用
第十九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注:(一)《“速越”社团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 “速越”长跑与暴走社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速越”长跑与暴走社团
20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