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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尚武”龙狮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4-12-25 访问次数:231

序  言

龙狮运动是起源于中国的一项传统体育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及民族精神内涵。

龙狮运动包括舞龙、舞狮(南狮、北狮)。龙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尚武”龙狮协会

第二条    社团性质:体育类

第三条    社团宗旨:团结和组织全校龙狮爱好者和工作者,在学校规定符合范围内指导和发展龙狮运动。

第四条    尚武龙狮运动协会由全校热爱龙狮运动的在校学生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的全校性体育社团,是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协会联合会的成员,接受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的指导,接受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协会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校体育部与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五条    尚武龙狮运动协会根据协会联合会社团活动组织安排公告,统一组织、协调全校龙狮运动的发展,推动龙狮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龙狮运动的发展。

(一)面向全校学生

(二)管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全校性龙狮活动,推广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性的龙狮竞赛、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加强会员协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龙狮爱好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四)负责组织龙狮运动历史和文化的挖掘整理,开展龙狮运动的科学研究,促进龙狮运动文化建设和科技化发展进程

(五)定期开展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并组织选拔优秀社团会员参加裁判晋级考试和社会体育辅导员考试

(六)在社团活动过程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形成长期训练的机制,随时组队参加各类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三章  社团管理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籍学生

(二)认同本社团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社团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提出入会申请并提交申请单

(二)通过社团组织机构的考核并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

(二)执行社团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活动经费

(四)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五)社团成员以社团名义组织活动必须向主席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会员退会

(一)会员退会有自愿退会和除名两种

(二)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组织机构

(三)审议社团组织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社团组织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  本社团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团主席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  本社团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常务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决定各个部门专职人员的聘用

第十九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注:(一)《“尚武”龙狮协会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尚武”龙狮协会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尚武”龙狮协会

                                        2014-9-12